2016年10月11日 来源:河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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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州讯 “通过检查,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和查处干部违规违法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确保把扶贫资金不折不扣用在项目上。”连日来,宜州市各级纪检干部在下乡扶贫过程中,加强对扶贫工作公开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近年来,宜州加大对扶贫工作的资金投入。为确保扶贫资金高效廉洁使用,宜州把扶贫资金视为“雷区”,探索推出了“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和“扶贫项目纪检备案制”两个制度,严防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是有扶贫任务和项目的乡镇和村屯,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等在公开栏上全面公开,让群众获得所有内容的知情权,防止“暗箱操作”。“扶贫项目纪检备案制”是将扶贫工作更好地置于纪检监督管理之下,让扶贫与监督同安排、同部署。

  “有了公示制,群众知晓了全部内容和具体情况,便于社会监督;有了备案制,纪委对扶贫项目的情况一目了然,方便及时介入监督检查。如果发现有不公示或公示不到位以及不在纪检部门备案的项目,可以及时督促业务科室立即整改,切实发挥监督执纪的作用。”该市纪委干部说。

  据了解,宜州市各级纪委、纪检组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实施了全程动态监督,努力把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得更加到位。

  (王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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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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