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 来源:贺州市八步区房改办 作者:赵颖 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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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是政府对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且未获得实物配租的轮候库保障家庭在市场上自行承租住房的一种补贴。

  2019年8月30日,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贺州市财政局印发了《贺州市城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标志着贺州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从此纳入贺州市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领取租赁补贴。

  根据《贺州市城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规定,贺州市城区范围内,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按相应的条件进行分类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8元/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5元/平方米,保障面积标准为13平方米/人。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有关精神,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八步区房改办积极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提交的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对已享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在保障家庭定期核查,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019年以来,八步区房改办政务服务窗口共受理482户家庭新申请业务,通过资格审核436户,督促54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退出保障。截至11月下旬,共发放2019年租赁补贴520户,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16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304户,受益人数1074人,共发放租赁补贴资金55.62万元。(赵颖 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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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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