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7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杨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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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上林县人民法院针对在上一年度案件质量与效率出现的问题,及早研究、部署,从六个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今年国家将有87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50部,地方级法规37部。该院计划在2006年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分层次、分类别广泛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在全院掀起业务“大练兵”活动。该院避开办案高峰期,充分利用审判压力相对较小的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干警“充电”工作,让干警真正学到知识,真正提高能力,真正解决问题。

  二是强化庭审能力。该院认真贯彻执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坚持从细节入手,从形式到实体上确保司法公正。在庭审中,该院要求审判人员从着装仪表到开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具体规范。确立庭审能力考核随机抽查制,对每一名审判人员随机确定考评案件,由法官考评委员会现场百分制打分,得分结果列入岗位目标考核。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确定庭审能力强的法官开观摩庭,其他法官参加旁听,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强化文书制作。针对院内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该院决定从今年开始进行优秀案件及优秀裁判文书的评定,案件质评组每月评查案件时,推选若干优秀裁判文书,由法官考评委员会确定每月最佳法律文书,予以通报表扬,从而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相互交流,共同进步,力争在实践中杜绝裁判文书过繁和过简的倾向,做到当繁则繁、当简则简,叙事清楚、说理透彻,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服判率。同时,该院还将实行最差法律文书警示制,对差错众多、格式不规范、说理不透彻的案件公开曝光,以引起全体审判人员的警示。

  四是强化创新创优。该院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入探索并推行多项为民、便民、利民、护民的新举措,树立公正、高效、崇学、务实、廉洁、亲民形象。在审理同一原告、不同被告的同类型案件中,该院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通知不同被告到庭,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强化监督机制。规范排期和送达环节,缩短送达周期;建立“黄灯警示制”,在每一起案件的审限过半后,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发出案件催办函,予以催结,减少亮黄灯,杜绝亮红灯,提高办案效率;并定期通报审判工作态势,每月通报各部门及个人的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主要数据,让广大干警了解本部门及自身的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的放矢地加以改正。

  六是强化案件质评。根据县法院案件不多的实际情况,该院确定了案件普查制,并由质评部门每月发出质评通报。针对前期质评中发现的装订顺序、页码标号、加盖印章、笔录签名、漏装材料、调解程序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该院确定由民庭统一衡定标准,统一规范尺度,并要求各业务庭及全体审执人员自觉养成自查自纠的工作意识,加强自查力度,重视案件质量,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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