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7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杨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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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增强审判人员对审判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审判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树好法院的整体社会形象,近日,上林县法院在全院开始实施案件通报警示制度。该制度由审监庭具体负责实施。具体程序是由审监庭每月负责对全院各业务庭审结的所有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出问题的审判人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以警示承办法官,促使其引起重视,加强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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