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0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梁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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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北海市检察机关日前以“非法经营罪”向法院依法起诉当地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涉及的81名被告人中,包括博士2名、硕士1名、大学本科文化25人,还有1名外籍华人。

  据了解,陈建华、贺国光、卢军3名被告人被指控为主犯的这起特大传销案按其不同“体系”,将分开由北海市中级法院、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和铁山港区法院审理。开庭时间尚未最后确定。此前,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已开庭审理了“李芸舒体系”的14名被告人。

  检察机关指控:51岁的广东惠州人陈建华2006年至2008年4月间,经他人推荐交纳6.98万元加盟传销组织,在北海市以“金融项目”、“资本运作”、“ 连锁销售”等名义,吸纳其他人员参加传销。陈建华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郭军晓、林怡光(澳大利亚籍华人)、贺国光、甘晨力、卢军、杨俊琴等人加入传销体系,经这些下线再延伸发展,建立了一个1649人以上的金字塔形传销体系,传销金额达11443.08万元以上。

  近两年来,数以千计来自全国各省份的人员被所谓的“资本运作”项目吸引到广西。由于不少参与者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职业和身份,传销组织内部散发大量与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相关,由领导讲话、各种出版物及媒体报道汇编而成的宣传品,并邀请一些研究机构的教授、专家开办“形势分析”、“资本运作”内容的讲座,使得这种打着“金融试点”名义的非法活动极具欺骗性。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出这种高额传销网络快速扩张的魔力:陈建华发展的下线分别形成了不同的体系,其中“郭军晓体系”直接、间接发展下线1020人,累计非法经营金额7034.43万元;“林怡光”体系发展直接、间接下线29人以上,累计非法经营金额199.45万元以上;“贺国光体系”发展成员540人以上,非法经营金额3776.18万元以上;“卢军、杨俊琴体系”发展成员62人以上,非法经营金额达420万元以上。

  这起特大传销案的犯罪嫌疑人于今年3月、5月在广西公安厅的统一行动中分别在南宁、北海被抓获,公安机关查扣近40辆小汽车。据公诉检察官介绍,由于案件涉及人员众多,金额巨大,证据繁多,北海市检察院抽调全市公诉业务骨干,成立由主管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专门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专案组成员审阅了全部76册卷宗,撰写了26万多字的审查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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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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