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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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记者获悉,南宁市纪委日前责成邕宁区、江南区严肃查处了两起公务车辆多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公车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013年下半年,南宁市邕宁区房屋拆迁和征地补偿办公室所属桂A42341公务车辆出现3次交通违法行为。为此,邕宁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给予该单位行政股副股长关桂芳免职处理;给予该单位党组书记张建南免职处理;给予该单位司机卢健记过处分。

  无独有偶,2013年下半年,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桂AM9728公务车辆3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江南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给予福建园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华新停职检查一个月处理;给予福建园街道党政办主任张泳免职处理;给予福建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大为通报批评处理;由福建园街道办对聘用司机谢铠名、黄英师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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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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