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梁莹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南宁讯(记者/梁莹)米粉是我区居民重要的传统主食食品之一,其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17日起,我区启动米粉店、餐饮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采购、使用私宰肉、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等不合格食品原料的行为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从2月中旬到6月,监管人员将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米粉店、快餐店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建立食品证票档案和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检查新鲜猪肉的购进渠道,是否具备“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购进和销售量是否平衡。检查米粉店、快餐店所销售使用的熟肉制品特别是猪肉加工成叉烧来源渠道,是否存在向无证商贩购进熟肉制品行为等。

  同时,监管人员还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无证经营行为,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由自治区食安办联合农业、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开展,对未获得许可证经营的“黑窝点”,一律坚决取缔;对不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购进使用私宰肉及向无证商贩购进熟肉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其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spring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