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冯耀华 李挺帮 程弋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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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大容山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成功解救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狗狸10只。

  当日上午8时许,大容山派出所接到举报,一辆从广东到北流市的客车上有人非法携带一批野生动物。接报后,大容山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北流市汽车总站,当场查获5袋共10只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狗狸活体。

  经查,嫌疑人吴某某在没有办理合法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手续的情况下,从广东从化市购买了10只狗狸,准备贩卖到广西一些县城酒店。因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保护动物管理规定》,属非法携带野生动物。

  3月23日,大容山派出所民警将收缴的10只狗狸送到大容山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放生。

  狗狸又名貉子,食肉目犬科的一种,属于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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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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