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乔晓莹 通讯员/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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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实践

  年仅26岁的都安青年韦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遇难。近日,韦某某的家属提起诉讼,向保险公司索赔。

  连日来,都安法院的办案法官倾尽全力,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经过悉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9万元。死者家属获得了及时、足额的赔偿。

  据了解,今年以来,都安法院坚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工作重点,加强案件的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可调解案件179件,调解结案159件,调解率达88.83%。

  都安法院通过与其他调解力量形成合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如该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与相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形成以司法调解为主导,与交警、医疗、保险机构、银行等相关部门密切衔接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成功调解了一大批案件。

  除此之外,该院还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全过程,充分做好立案前的调解工作,争取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就把纠纷化解;如果立案前调解工作仍不能解决纠纷,则采用“立案前要调解、受理后要继续调解、开庭后不放弃调解、判决前再作最后一次调解”的工作方式,促成更多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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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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