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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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平果市成功调解一起长达31年的跨平果市和田东县的林权纠纷典型案例。

  1952年,平果市组织大石山区的几十户瑶族贫困人口搬迁到平果、巴马、田东三县交界处,筹建同老乡那录村六因自然屯。当时,瑶胞们开荒造地300多亩,经营管理10多座山坡,涉及面积1550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塘加自然屯部分群众以六因自然屯居住地和经营管理的耕地、山坡是他们的“祖宗地”“祖宗山”为由,主张土地山林权属,要求收回其全部土地。六因自然屯的土地屡遭强占,村民为了生存,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

  今年,平果市将此事列为典型案例,各主要领导和部门主动认领责任。之后,以市、县调处办为牵头,平果增派工作人员深入到林权争议乡镇,并多次深入村组调查,查看现场,走访相关当事人,劝导纠纷双方。经过努力,6月27日,平果组织双方群众代表到现场指界确认,市调处办、市林业局、平果及田东县调处办、平果市林业局到现场作证。两地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把面积1550亩的纠纷地进行平分,塘加屯和六因屯各得775亩;二、双方当场进行边界丈量划界;三、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引发纠纷。至此,这起争议31年的林权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廖根梅 罗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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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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