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刘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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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港市国税局查获一起采取隐瞒收入、多列成本手段偷逃国家税款的案件,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327万元。

  今年3月,贵港市港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被列为检查对象。经案头分析、外围调查、账务检查、实地核查,贵港市国税局查明该公司自2008年以来,为某外资企业代管炸药仓库取得管理费收入116.86万元,但未在公司财务账上作收入登记,隐瞒了这部分收入,也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此外,该公司还采取将非本公司的车辆开支列入成本费用、多计提安全费、将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等手段,多列成本685.20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港安公司作出补缴企业所得税200.51万元、加收滞纳金111.46万元并处罚款15.1万元的处理。以上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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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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