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18日 来源:河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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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以来,罗城仫佬族自治人民法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项执行工作队,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取了初步成效。截至9月17日,该院共执结案件61件,执行获款113万元,扣押车辆3辆,查封房屋等其他财产价值约1100万元,并对8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在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针对被执行人“人难找、财难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白+黑”的工作模式,白天到银行、工商、房管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晚上或凌晨直奔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防止被执行人故意规避执行,使“老赖”们无处可逃。如黄某欠申请人刘某工程款2万余元,但拒不履行。9月11日上午,经过多日蹲守后,执行人员发现黄某在家,并在他准备出门时将他逮住。回到法院后,黄某反复叫喊:“我又不犯法,拿去枪毙我都不怕!”面对如此气焰嚣张的黄某,执行合议庭经合议后,决定对黄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院长覃勉当着黄某的面准备签发拘留决定书时,黄某急忙打电话给妻子说:“他们院长都签字了,你快点拿钱来”。一个小时后,黄某的妻子把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对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案件,罗城法院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和政法委的协调作用,确保案件得到有效执行。梁某曾是罗城某高级中学教师,三年前因交通肇事罪入狱。法院判决,梁某需赔偿受害人120余万元,但他仅赔偿了十几万元,仍有102万元未能赔偿。而梁某唯一的财产就是学校的一套无完全产权的集资房。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后,罗城法院多次开会研讨对策,最后建议将房子退回学校,由学校按照评估价格收回。同时,该院主动向该县人大常委会、政府和政法委汇报,最后在县人大和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学校表示愿意以21.6万元的价格收回该房屋。这一笔执行款到位后不仅可以有效缓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吴昀懋 黄文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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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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