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 来源: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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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称:福建、广西两名副厅级官员日前分别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福建省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柯志敏(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陆钦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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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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