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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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税局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下,成功查处了一起药业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初,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税局在对当地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重大疑点,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经侦支队联系并成立专案组。为调查该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办案人员远赴河北、安徽等地进行实地取证,发现上游企业发票存根联中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等与该公司抵扣联次均不一致。历经半年多的艰苦侦查、取证,办案人员搜集了大量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证实了涉案人员候某、田某虚构交易,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的事实,涉案金额87万元,税额11万元。

  该案移交当地法院审理后,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候某、田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追究候某、田某的刑事责任。

  (黄 慧 罗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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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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