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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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9月份该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3起,罚款总额约3800万元。最大的一张罚单,是开给宾阳一家非法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工厂,罚款总额达2700余万元。

  据介绍,在9月开出的61张罚单中,以违法施工噪声扰民最多,达到47起,罚款总额达44.5万元。

  在开出的环境违法罚单中,最大的一单来自宾阳县,为一起非法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根据群众举报,今年5月26日、27日、29日,南宁市局联合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宾阳县环境保护局对位于宾阳县黎塘镇水泥厂采石二工区的“宾阳县黎塘镇旗胜金属材料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厂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建设两条冶炼铅锭生产线和两套冶炼铅飞灰收集设备,并于2015年3月投入冶炼铅锭生产。经查,该公司销售铅锭和飞灰的违法所得共计914.54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据此,南宁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工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的处罚,总额3658.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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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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