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 来源:北海日报 作者:朱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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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要求,为不断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决定全面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本级现有18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涉及市本级38个部门,11月19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共取消53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15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3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17项。今后,北海市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此次开展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我市根据“统一标准、分类处理、分布实施”的原则,按取消、调整为内部审批、调整为行政许可和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4种方式进行,做到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本次全面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政府在行政和职能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更是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加强。

  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变相审批,确保放管结合落实到位。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探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研究制定监管到位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监管主体和落实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缺失。

  (朱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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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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