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2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贤俊 高宝强 梁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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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岑溪市工商局积极妥善地调解一起涉及消费者1100多人、预付款(订金)13万余元的消费纠纷,化解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尖锐矛盾,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1月4日上午,岑溪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举报,称该市广南路的“岑溪市乖乖秀儿童艺术摄影室”老板幸某某和周某某(夫妻俩,均为外地人)有可能收了押金而关门“走佬”,从而引发有400多名交了押金的消费者正在围堵他们,其中100多人准备亲自来工商局投诉,还有人已把该事件放到互联网某论坛上“发酵”,事态正向恶化的方向发展,请求工商部门出面主持公道。

  接报后,该局高度重视,刘永德局长立马抽调7名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常务副局长黄军亲任组长。随后,黄军带领专案组迅速赶到市广南路“岑溪市乖乖秀儿童艺术摄影室”事发现场展开调解工作。工商干部到达现场时,发现有近400名群众里三层外三层的把摄影室围得严严实实,群情异常激奋,质问声、叫骂声一浪高过一浪,而摄影室幸某某和周某某及他们不足一岁大的孩子均被围在店内无法走动,甚至无法给小孩喂食,双方矛盾十分尖锐,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工商干部首先对群众进行了安抚,稳定他们的情绪,控制好局面,不让事态恶化;然后,让群众选出5名代表,与摄影室幸某某和周某某坐到一起座谈,详细了解该事件的来龙去脉。

  原来,岑溪市“乖乖秀儿童艺术摄影室”于2015年下半年起,通过发广告和开微信等形式开展“消费套餐”等促销活动,消费者要先交套餐预付款或押金100元,可免费拍照6张;至事发时止,摄影室先后收取了1100多人的预付款或押金共13万余元。谁想,去年底,摄影室原来租赁的店铺因租期到期无法续租,幸某某和周某某夫妻俩之后虽在同一条街区另外租赁了一间店铺(目前正在装修),却没有把变更了经营地址的信息进行公告和告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而且他们还到工商部门注销了原来的营业执照。直到2016年1月3日,有消费者发现原乖乖秀儿童艺术摄影室门店大门紧闭且贴有出租字样,于是把它拍照并放到网上,迅速引起已交了预付款或押金的众多消费者以为幸某某和周某某在玩“潜逃”,从而引发了“集体围堵”事件。

  在了解清楚整个事件的起因后,工商干部对双方进行了说理讲法,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即由摄影室给要求退回预付款或押金的消费者如数退回,如消费者自愿继续接受“消费套餐”服务的则由摄影室重新开业后按原来承诺的合约履行。最终,双方同意接受了该调解方案,幸老板夫妻俩也立即筹款给消费者退钱。直到当天晚上9点多,共有400多消费者领回押金或预付款共78000元。当消费者领回钱离开摄影室时,黄军副局长等才长长的舒了口气,拖着十分疲劳的身躯离开摄影室回到工商局。

  为了不给该事件留下隐患,维护社会稳定。随后,专案组又继续为尚未领回押金或预付款的消费者与摄影室进行调解。截至发稿时止,先后有600多名消费者领到摄影室的退款87000元。目前,还有50000多元的“消费套餐”预付款未退,涉及消费者有400多人,他们与摄影室已达成协议,同意继续接受“消费套餐”服务。至此,这起集体投诉的消费纠纷得已完满解决。 (贤俊 高宝强 梁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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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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