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3日 来源:大化县委宣传部 作者:覃文军 唐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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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化讯 日前,经河池市消委会的审查、公示,大化瑶族自治县共有14家企业和个体户荣获2016年“河池市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是河池市消委会、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活动开展以来,大化县消委会、县工商局积极组织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参评,引导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主体形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过单位申报、各县(市、区)消委会初审、材料审查、市消委会审定、公示等程序。最终,该县大化县电都大酒店、大化瑶府民族餐厅、大化县都阳镇家家乐超市、大化岩滩蝶恋花服饰经营部等14家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获得此项殊荣。

  ( 覃文军 唐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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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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