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0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贻刚 林建彰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今年“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期长达6天,为防止“四风”反弹,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宁明县委出台6条“禁令”,筑牢“清明”党风廉政防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该县3月中旬下发了《2017年“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日党风廉政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金猪”、烟花爆竹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该县纪委抽调精干纪检干部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对礼品商店、旅游娱乐景点、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针对公车改革后,部分单位和干部可能存在的侥幸思想,开展精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全县共100多辆应急公务用车在6天节假日里均按规定进行定点存放。

  该县还利用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文明祭祀宣传,倡导全县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此外,该县纪委通过微信、微博以及QQ等平台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洁短信,向党员领导干部敲警钟,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要求他们节日期间当好廉洁“守门员”。3月30日至4月4日节假日期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薇璞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