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6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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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蔓延的势头,近日,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综治办联合开展2017年全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1月30日,重点打击传销组织的领导者、骨干分子,以及威胁、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人员。

  南宁桂林北海为整治重点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以近年来传销投诉举报相对集中、传销活动出现反复反弹、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网络传销案件高发频发地区为打击传销重点区域,全区以南宁、桂林、北海市为重点。其中,南宁市青秀区、良庆区、江南区、兴宁区和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桂林市临桂区为重中之重。

  专项行动将坚持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并重,处理以“资本运作”“自贸区零关税”“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商会商务运作”“行业加油站”等为名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以网络为平台的拉人头式传销;“云数贸”“MBI”“五行币”等网络传销;“一日游”“半日游”传销、传销“千人宴”活动、在广场和景点聚集宣传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将给“精、准、狠”的打击。

  为传销活动提供场地也将被查

  为传销活动提供聚集、培训、会议、货源、保管、仓储等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将面临查处。执法人员将重点清查传销活动频繁的广场、小区、景点等活动地及毗邻区域,强化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涉传大巴车的监管。

  传销组织的领导者、骨干分子以及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的成员;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从事传销活动、参与多个传销组织以及以传销为业的人员;成立公司从事网络传销的人员;组织、策划、带领在广场和景点聚集宣传传销活动的人员;传销“千人宴”活动组织人员;曾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的人员,上述人员均是行动打击的重点对象。

  此次行动为加大预防监管力度,执法部门还建立预警机制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对有关信息的分析研判,做好传销受害人员的解救和参与传销人员的疏导、教育、遣返等善后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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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薇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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