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01日 来源:宁明县司法局办公室  作者:凌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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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宁明县司法局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有效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继续强化、优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动员更多的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组建志愿者队伍,安排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工作人员等法律专业人士到司法所参与值班。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驻村值班制度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奖惩制度,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横向转移”和“底层转移”。目前,全县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93个,人民调解员1123人。加快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性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实现调解组织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使其成为及时解决行业性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先后建立了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组织4个。进一步完善涉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打造具有边境特色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共建立涉外调解组织4个,涉外调解员20人,其中外籍调解员4人,成功调解各类涉外民事纠纷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加强调解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以管辖责任、部门联动、矛盾纠纷预防、定期排查、矛盾纠纷限期调处、结案回访、睦邻友好等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建设。立足可能激化的各类社会矛盾,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处理预案。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采取统一计划、分级组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对重点部位或重点地区调解工作人员实行重点培训以及外派学习等形式,切实加强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今年来,共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2期6班次,培训人民调解员700人次,外派参加自治区、市两级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培训14人。同时,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先后组织我县司法所长、干警、调解员等3批次到浙江大学学习,到余杭司法局、西湖区司法局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凌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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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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