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 来源:宁明县委宣传部 作者:周贻刚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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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明县坚持聚焦问题、研究规律,积极探索建立脱贫攻坚大联动、大督查、大考评、大问责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着力构建运转有序的大联动机制。该县着力完善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机制,层层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运转有序、联动有效、落实到位。他们及时出台了《宁明县各级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强化县委常委对脱贫攻坚的统领作用,把县委常委压到一线,明确县委常委对挂点乡镇扶贫工作负总责。同时,实行“驻村蹲点”制度,要求县处级领导每月到挂点村驻村2次以上,住农家、商农事、解农忧,与群众一起商量制定脱贫计划、研究解决问题。该县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乡镇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人大主席具体分管扶贫工作,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出列不调离”。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周日必须回到驻地开展工作。该县还出台了《县直及中区直驻县单位挂点包村工作方案》,要求县直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一把手直接管、亲自抓,并派出专人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出台了《宁明县脱贫攻坚工作队管理办法》,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度,明确乡镇包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驻村指导员每个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即每周驻村工作5天、住村4夜,确保驻村工作队真正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对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则实行全天工作制度,即每天必须安排人员开展扶贫工作。村干部每周拿出一天时间学习有关政策,解决“不会帮、帮不动、帮不好”的问题,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着力构建立体有效的大督查机制。该县以督查、检查、抽查“三查”为抓手,充分发挥督查对扶贫工作的“助推器”作用,在督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一方面,开展专项督查。他们组建由30多名熟悉业务专业人员组成的扶贫工作大督查组,由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统一指挥协调,大督查组分成3个小组深入全县13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督查,聚焦关键环节、盯紧重大领域,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对全县贫困户帮扶手册及相关台账进行作业式批改,并反馈给帮扶联系人立即整改,提高基础台账资料填写的规范性、准确性。另一方面,开展随机检查。该县利用全县性会议时机,对挂点联系乡镇的县处级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抓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当场抽查提问,对工作底子不清、进展情况不明、把握问题不准、计划措施不实的“四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此外,开展电话抽查。该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定期不定期以电话形式对各乡镇驻村第一书记、指导员驻村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

  着力构建鞭策有度的大考评机制。该县制定出台《宁明县精准扶贫实绩考核办法》《宁明县脱贫攻坚帮扶联系人管理考核办法》等,坚持奖优罚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他们严格实施“三奖六问”制度。“三奖”,即对扶贫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工作经费、奖工作补休、奖学习培训等三种奖励;“六问”,即对扶贫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实行扣发绩效工资、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待岗、降免职、辞退解聘等六种问责。通过“三奖六问”,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实施流动“红黄旗”制度。该县每月对各村(社区)脱贫攻坚任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对工作推进快的村(社区)授予“红旗村”,给予村支书(主任)奖励500元/人,其他村“两委”成员奖励300元/人;对工作推进滞后的村(社区)授予“黄旗村”,并对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进行约谈,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该县还坚持把扶贫工作一线作为培养、锻炼、识别、使用干部的主阵地,对在扶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给予通报表扬乃至提拔重用。今年以来,先后提拔重用扶贫干部25名。

  着力构建震慑有力的大问责机制。该县紧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从源头预防扶贫领域腐败。一方面,狠抓执纪审查,形成强大震慑。他们通过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及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对拟交办信访举报件、各单位排查出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筛选,确保问题线索有处理结果。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另一方面,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正风肃纪。他们严厉查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对搞“数字超越”、虚报信息、不实不严等问题进行核查,发现存在数据失真失实等问题的进行问责。与此同时,狠抓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对易地扶贫搬迁、村集体经济、贫困户入股分红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进行跟踪督查,拓宽线索渠道、建立举报平台、建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今年以来,宁明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8次,召开全县性会议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6次,开展扶贫领域问责集体约谈会9次。2017年1—10月,累计对143名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立案查处28名。

  (周贻刚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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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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