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08日 来源:平果县坡造司法所 作者:唐飞将  黄琴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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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上午,平果市坡造镇贤强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老板未经农户允许私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在承租地上私建储物房引发的矛盾纠纷。

  经村调委会了解,2016年1月1日魏某开始租用平果市坡造镇贤强村内角屯农户十几亩地用于收购中草药加工场地等,并与各农户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10年,其中包括农户韦某位于内角屯水利旁2.5分旱地。今年年初,魏某因生产经营需要租赁的韦某土地上建一个储物房,在未经韦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韦某出租的旱地上建造储物房。近日,韦某回村才发现在自家出租的旱地上魏某已建起一间储物房,顿时火冒三丈,跑去找魏某论理,要求魏某一次性支付其10000元作为土地建房使用补偿金,要不就恢复土地原状。魏某不同意其要求,双方引发纠纷。

  经村调委会调解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魏某同意一次性支付韦某6000元作为土地建房使用补偿金;2、双方重新协定,原签订合同每十年一签改为每五年一签。

  该矛盾纠纷发生后,贤强村调委会主动介入,并调解成功,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维护一方和谐稳定。(唐飞将黄琴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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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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