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果市榜圩司法所宣告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针对该人员患有脑血栓等疾病,行动不便的情况,我所工作人员联系该人员的矫正小组及村干部到其家中进行了公开宣告。
韦某东因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5月29日被平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其患有脑血栓、高血压病三级高危组,平果市人民法院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将罪犯韦海东暂予监外执行。韦某东于2016年3月28日到我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该犯在社区矫正期间,能够按时报到、提交思想汇报,及时完成教育学习,因其身体确患重病,我所免除其公益劳动,该犯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管理,表现合格。于2019年3月23日矫正期满应予以解除。
仪式上,榜圩司法所负责人向其宣读了社区矫正期满鉴定及通知书,发放了《解除矫正证明书》,并办理了解矫手续。同时告之韦某东,从解矫之日起就转入刑满释放人员,希望其在今后的生活中,树立信心,树立法治意识,不要有思想包袱,更好地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此次公开上门宣告解矫,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人性化管理,也是司法机关在便民、为人民服务、贯彻“司法为民”上的真正体现,受到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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