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5日 来源:广西宁明县委宣传部 作者:周贻刚、黄承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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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基层‘微腐败’,尤其是与民争利的‘蝇贪蚁腐’,全力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8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梁坤兴在宁明县那堪镇四寨村调研时表示。

  自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宁明县纪委监委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挪用、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重灾区”,紧盯基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重点人”,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积极走访党员群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检查财务票据等方式,广泛收集信息,严查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县纪委监委!感谢共产党!还以为这钱永远要不回来了。”今年4月28日,宁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那堪镇四寨村坛何屯贫困户李春丽家里,为她送去近期查缴到的村干违规向她索取的3000元危房改造“好处费”时,李春丽接过钱哽咽着说道。

  为了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该县纪委监委发挥牵头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同时,对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大起底,全面梳理排查,举一反三,查遗补漏。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监督检查扶贫项目2300多个,涉及资金20多亿元。

  “群众问题无小事,民生问题大如天,我们要紧紧咬住涉农惠农资金、扶贫项目,坚决向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亮剑,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曹强表示。

  今年以来,宁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1件,结案9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政务警告1人。(周贻刚、黄承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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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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