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20日 来源:华南新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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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近日召开的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现场会透露,2006年合作医疗试点将增加4个县市,有1900多万农民可参加合作医疗并按比例报销住院和门诊医药费。预计到2010年,合作医疗制度将覆盖到全区所有农村县市,凡自愿参加的农民都可受益。
  据广西区卫生厅提供的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统计数据,2005年已进行试点的15个县市共有484.17万农民参加,共筹集资金1.45亿元,农民当年报销住院医药补助费总额7225.39万元、报销门诊医药补助费2045.29万元。
  去年底,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通过提高乡镇卫生院的补偿比例,降低起付线,吸引农民在乡镇卫生院诊疗疾病,使有限的基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在补偿方案中,乡、县、县以上的补偿比例分别由2005年的40%、30%、20%,提高到2006年的60%、35%、25%。
  据悉,今年的新农合,在解决农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同时,将慢性病与单病种治疗等列入了基金补偿范围,并且政府加大了对参加新农合(简称参合)农民的补助。相比以前,中央财政补助由去年的10元增加到20元,广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增加到15元,参合农民看病报账额的封顶线由以前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
  (莫小康 蓝慧)


    《华南新闻》 (2006年02月20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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