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31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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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讯(记者韦焕良 通讯员苏宏流)3月27日,南丹县罗富乡龙腊村更林纳么田屯的村民李桂秀激动地对记者说:“如果没有合作医疗,我家就欠下一屁股的债了!”原来前不久李桂秀的儿子不慎跌下山崖,医治花去一大笔钱。去年全家交了50元参加合作医疗就可报账4576元,缓解了家里的困难。如今在南丹县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南丹县于2004年被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该县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认真抓实。他们组织了6000多人次下到村屯挨家挨户开展宣传活动,发放资料9.7万多份,宣传举办新型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和给山区农民带来的好处。并根据山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外,县财政按合作医疗人数每人每年补助10元。为照顾白裤瑶等少数民族和其他弱势群体,该县还出台了优抚政策:五保户、特困户、孤儿、百岁老人的合作医疗基金个人缴纳部分即每人每年10元由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中堡、八圩、里湖3个民族乡的苗族、瑶族人口、全县农业人口中的独生子女、农村双女结扎户夫妇出资的每人每年10元由县财政给予补助5元;在合作医疗基金中特设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金,给予100至300元不同标准补助;大病救助最高可获1万元,加上常规住院封顶线5000元,可获1.5万元住院报销费用。这样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参合率。目前,全县已有12.84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59.7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至今,全县先后为参合农民减免挂号费、检查费、住院医药费、救护车出诊费7000多人次,减免金额6.7万多元;享受合作医疗费用报销5.2万多人次,总报销金额达15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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