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04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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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共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区民间文学《布洛陀》等一批民族文化遗产,荣获入选本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

据了解,此次国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10项。我区的《布洛陀》位居民间文学类第二位,另有《刘三姐歌谣》、《侗族大歌》、《壮族歌圩》等19个项目也同时被列入本次名录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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