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29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唐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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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9月1日起,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调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参保病人的住院负担。

为了进一步减轻南宁市医保参保人员的住院负担,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物价部门《医院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取暖)费收费标准》,制定了符合南宁实际的医保住院床位费新标准。据了解,调标后床位费标准普遍比调标前提高了近1倍,其中三、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1人间和2人间标准都提高了1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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