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01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上林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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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经自治区建设厅考核评估,上林县被确定为全区城镇化综合示范县之一。由自治区建设厅依据经济实力强、现实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考核标准,对全区获得第五届“南珠杯”竞赛特等奖、优秀奖的42个县(市)进行考核评估,最后确定10个县(市)为全区城镇化综合示范县。今后,自治区将在资金、政策、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示范县(市)的扶持力度,以强化示范县(市)的引导带动能力。上林县被确定为全区城镇化建设综合示范县将会在促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发挥着重要作用。
 
  上林县被确定为全区城镇化建设综合示范县

  8月15日,经自治区建设厅考核评估,上林县等10个县(市)被确定为全区城镇化综合示范县。全区城镇化示范县创建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发展县域经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战略决策部署之一,由自治区建设厅依据经济实力强、现实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考核标准,对全区获得第五届“南珠杯”竞赛特等奖、优秀奖的42个县(市)进行考核评估,最后确定10个县(市)为全区城镇化综合示范县。自治区将在资金、政策、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示范县(市)的扶持力度,以强化示范县(市)的引导带动能力,全面推进我区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区建设城镇化示范县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上林县创建全区城镇化示范县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15万人,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0.5%;县城建成区达到7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面积达到36%,日供水能力达到5万吨,城区人口达6.5万人,县城人居环境优美,创业环境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产业和人口集聚。(上林县委办)
                              责任编辑:霍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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