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4日 来源:桂林日报 作者:记者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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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未列入城乡居民大病养老保险试点的7个市将启动大病保险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雷震介绍,广西钦州市和柳州市作为广西第一批大病保险试点市,2013年人均筹资标准为30元左右,所需资金分别从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中划拨,个人不需额外缴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营。

  记者了解到,2014年,南宁、崇左、北海、防城港、百色5市已列入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二批试点。届时,在新增试点城市中,大病保险所需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会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参与大病保险的试点地区,群众不需要额外缴费。目前上述5市已进入试点准备阶段,陆续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招投标工作,二季度开始理赔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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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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