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罗琦 通讯员/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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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日前,自治区财政、教育、物价部门联合下文,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从财政拨款制度、奖助政策体系、收费制度等3个方面对现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进行完善。

  在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中,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内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物价变动情况以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学费标准。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万元。

  在完善研究生教育奖助政策体系中,同样是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其中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治区财政将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该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继续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此外,我区高校还将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校将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学生奖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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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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