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柳江县增强全县重点企业在生产工艺、资源利用率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等方面的环境管理,切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县域内列入自治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47家企业中,除关闭、搬迁、长期停产等原因申请取消或延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16家企业外,通过清洁生产验收7家,已通过清洁生产评估但未验收且验收材料已经报送至市环保局10家。
组织集中培训,贯彻清洁生产理念。对列入年度强制性清洁审核重点企业,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培训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意义以及国家和柳州市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提高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主动性,把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理念贯彻到工作中。
增强服务意识,引导审核高效展开。提高为企业指导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主动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帮扶,安排工作组赴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政策、法规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企业情况,督导企业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同时召开专题工作布置会,增强和企业的面对面沟通联系,做好现场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引导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时、高效展开。
加强督促调度,促进审核衔接贯通。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认真查看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确保企业报送材料的准确性和完备性,对申报材齐全的企业,督促尽快提交材料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督促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文件,积极加强与柳州市环保局的沟通衔接,配合上级部门的评审验收。
巩固审核成果,保障持续清洁生产。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后续管理,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持续开展,逐步完善环保设施,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设备,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同时,帮助企业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指导企业设置专门的清洁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和协调清洁生产方面的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清洁生产审核成果。(吴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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