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 来源:大化宣传部 作者:覃文军 黄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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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大化讯(通讯员 覃文军 黄小燕)连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环保、工商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深入贡川乡就非法纱纸厂非法生产自我整改拆除设备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逐一查看了各家纱纸厂整改进度,针对仍未拆除锅炉、烟囱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未清理生产车间原料、成品、半成品的纱纸厂业主,再次传达了区、市、县环保部门相关严肃规定,要求各业主务必在12月底前完成设备拆除工作,逾期将派出综合执法队依法进行强制拆除主要生产设备设施。

  据了解,贡川乡传统纱纸加工产业历史悠久,被列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当地老百姓解决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作出贡献。但一些群众擅自改变工艺技术,建设了多家规模小、污染严重的小纱纸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中央国务院规定的强制关闭“十五小”企业。这些纱纸厂排放的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溶洞或沟渠排到红水河中,若任其发展下去,给水利、农田以及下游水体造成了污染,对群众特别是城区及其附近的居民饮水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此,县政府狠下决心取缔贡川乡的非法小纱纸厂,维护山清水秀自然生态。

  截至12月30日,该县环保、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贡川乡21家违法纱纸生产作坊,进一步强化治污高压态势,保证居民饮水安全,保护环境卫生,优化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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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饭否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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