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07日 来源:梧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李超  陈燕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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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下旬,梧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长洲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市内3家游泳场所进行第二批监督抽检,结果显示2家单位检测不合格。

  梧州市内共有16家游泳场所单位,其中第一批监督抽检的13家单位为2018年上半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单位,抽检结果已向社会公示。此次第二批监督抽检则为另外的3家游泳场所单位。

  执法人员对3家游泳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卫生制度、水质公示、禁游标识等软硬件设施进行了认真检查。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游泳场所单位卫生管理意识仍有待加强,存在水质公示不规范、泳池水自检记录不完整、强制浸脚和淋浴不抓实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均给予现场指导,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委托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3家单位的游泳池水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PH值、尿素、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和浸脚池水余氯卫生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结果如下:梧州市东建体育活动服务有限公司海峻达小区游泳场合格;梧州市长洲区龙之悦休闲保健中心国龙酒店游泳场不合格,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不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梧州市东建体育活动服务有限公司卡地亚分公司卡地亚小区游泳场不合格,游泳池水细菌总数、游离性余氯均不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下一阶段,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进行追踪抽检、跟进落实整改。(李超 陈燕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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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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