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8日 来源: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邹志强 覃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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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秩序,完善医疗行业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1月至12月龙圩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全面推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通过平时检查、执业许可校验、等级评审、绩效考核等手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2018年全年使用该方法管理的医疗机构有138家,其中有不良执业行为受记分、受处罚2家,共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通过该方法管理全区医疗机构能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依法执业。

  下一步,龙圩区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执法力度,以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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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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