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02日 来源:环江县委宣传部 作者:韦睿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根据河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3号令有关要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实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据了解,环江自2月6日起已全面推广该项规定,市民在购买退热、止咳药品时,必须填写《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感冒药品信息登记表》,实名登记购买人和使用人的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码、体温信息、有无湖北地区旅居史和与湖北往返人员接触史、所购药品名称等信息。对体温异常的,督促、劝导其到县医院及时就诊,发现疑似度较高的感染人员立即报告。

  “我们每天都会派出人员督查这项工作开展的情况,确保排查发热人员不漏一人。同时,我们每天还会把汇总上来的登记表报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对购药人员进行后续的跟踪和排查。”环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监督员谭崔璀表示。

  截至目前,该县已登记4100条购买人员信息,其中发现20余例发热人员相关信息。所有人员信息已全部报送给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转由各乡镇派出专人对这些人员进行后续跟踪排查,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李华新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