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刘琴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5月11日,南宁市教育局印发《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不过今年特别规定了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此外,记者获悉,今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收新生约4.67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2.7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89万人。市区11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10152人,其中南宁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计划招收3888人。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文件要求,今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名额的招生比例保持在50%。南宁市今年将市区内11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50%的名额全部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初中学校。其中,市二中和市三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3499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1750人。市一中、八中、十四中、南宁外国语学校、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和邕宁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5638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2822人。

  《方案》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经市中招办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招生结束后,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李华新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