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03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张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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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老百姓能看得起病、看好病,广西今年将在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中推行药品“零差率”试点,让居民可以在社区医疗机构开到常用的,以进价销售的基本药品。2月29日,记者从全区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药品“零差率”销售能够使社区基本药品的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下降15%,差价将由政府埋单。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城市已经陆续开始药品“零差率”的探索。所谓药品“零差率”,是指在社区卫生机构中,将基本能满足居民健康需求的药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并以购进价格销售给就诊患者。

    据了解,按照以往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进药品后,可加价15%提供给患者,这15%的药品差价将用以维持社区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对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社区居民,利润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零差率”销售希望用政府埋单的方式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自治区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副处长于家新告诉记者,距离近、医疗服务触手可及是社区卫生目前最大的优势。实行药品“零差率”后,物美价廉的药品又将成为社区卫生的另一个“看家法宝”。这样就能把很多过去起大早到大医院排队挂号的慢性病人留在社区。

    据介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没有必要每次都到大医院去排队开药,留在社区进行持续治疗才是最理想的方式。社区卫生机构能够为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疾病评估,结合运动、营养等多方面因素来制定治疗方案。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后,留在社区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将减轻相当一部分的用药负担。

    药品“零差率”后是否会降低社区医生的积极性?于家新说,考虑到这一点,卫生部门还将同时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即医务人员的收入不与业务收入挂钩,人员经费、业务经费、房屋及设备修购等经费纳入支出预算由财政拨付,中心业务收入及其他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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