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岳波 田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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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伙无业人员纠集一处,精心搭建起遍布全国的传销网,假冒合法经营企业“天津天狮”公司,并抛出“快速致富”绣球疯狂发展下线16万余名,非法经营额高达人民币4亿多元。此案引起了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绵阳警方全力侦破,彻底摧毁这个特大传销组织。12月10日,绵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经过绵阳警方一年时间的精心组织和艰苦侦查,成功破获涉及全国十余省市的“11·11”特大传销案,传销组织头目和骨干人员全部落入法网。目前,这起特大传销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小宁等5人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为这起由公安部交办,省公安厅督办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接到线索 立即成立专案组

  2008年11月11日,省公安厅向绵阳市公安局通报了公安部经侦局要求核查的绵阳市安县陈某等人涉嫌特大非法传销案的线索。线索反映,在绵阳安县等地可能隐藏着一个传销地下组织,参与人数和涉案金额均特别巨大。绵阳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经侦支队和相关警种精干警力成立了“11·11”专案组。

  专案组逐渐摸清了该传销团伙的基本情况:36岁的安县籍男子陈小宁系“11·11”特大传销案件头目,他所操控的假天狮团队所采用的“五级三阶制”经营模式,伙同陈某某、王某某、卿某某、杜某等人按照该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人员加入,形成组织结构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的传销团队,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

  专案组先后派出侦查小组多次赴山东、陕西、河北等省十多个地市,星夜兼程,艰苦跋涉,对陈某等人大肆从事非法传销的情况展开深入细致的外围调查取证,掌握了传销网络的基本组织结构和经营活动情况。

  辗转千里 抓捕传销组织者

  今年4月中旬,专案组掌握了陈某传销组织的大量证据,收网时机已经成熟。4月21日,警方首先在江油市一辆货运汽车上将传销团伙的骨干成员杜某抓获。4月23日,专案组又在安县至绵阳的必经之路上,将正欲逃亡外地的传销团伙头目陈小宁秘密抓捕。4月30日,参战民警在绵阳磨家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将传销组织骨干陈某某抓获后乘胜追击,在乡间小路徒步20多公里,蹲点守候长达5天,成功将隐匿在涪城区新皂镇梅家沟农户家中的另一名传销骨干王某某抓获。

  5月下旬,专案组民警远赴新疆,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进行地毯式的秘密搜索和排查,于5月26日在荒漠中一个小金矿里将该特大传销案中最后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卿某某抓获。

  陈小宁最终交代了他与陈某某、王某某、卿某某等人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整个传销网络中枢系统———业绩单软件的下落。参战民警在嫌疑人住所及时完成对涉案电脑数据资料的固定,提取到统计并保存陈某团队各级成员全部业绩的财务软件、电子数据等重要证据。

  从该案目前查获的涉案人员组成、业绩评价、所用产品、涉案赃款流向情况证实,该团伙是假冒天津天狮公司名义从事传销活动,未发现该团伙与天津天狮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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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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