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1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董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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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28日,广西正式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也正是从这天起,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从药品上赚钱。直到去年5月,药品“零差率”销售已覆盖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西医改以基层为突破口,着力破解“以药养医”机制,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率先回归到公益的角色本位。

  当前,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总原则的3年医改已结束。基层药品加成收入取消后,农民看病真的便宜了吗基层医疗条件是否有所改善基层医生的收入如何保证带着这些问题,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我区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广西基层医改效果进行调查。

  一问:农民看病便宜了吗

  一场感冒让桂林市阳朔县高田镇水厄底村村民李善平吃惊不小:“以前到卫生院看一次感冒,再便宜也要四五十元,而现在只要20多元,新农合报销之后,自己花的钱还不到10元。”

  记者拿到一份高田镇卫生院开给李善平治疗普通感冒的药单,上面全是基本药物:“利巴韦林颗粒”用于抗病毒,“克感敏颗粒”治头痛发热,“阿莫西林胶囊”用来消炎,所有药品再加上10元的一般诊疗费,一共是28.3元。

  李善平或许不知道,让他这样的普通百姓受益,正是广西启动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所有公办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必须是国家规定的307种和广西增补的196种基本药物,而且要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价多少卖多少,不能赚一分钱。”

  “开惯了大处方的基层医生们,再去开这些‘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基本药物,他们能习惯吗”记者有些疑惑。

  “这确实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改革前,卫生院药品允许加成15%,基层医院收入的一半左右来源于此。”高田镇卫生院院长苏松传曾就医改前后药品价格的变化进行过分析:现在卫生院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取消药品加成后,大处方没有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35%左右。

  药品不赚钱了,基层医院会不会提高其他项目收费,以弥补损失

  为减轻基层群众就医负担,从去年8月开始,我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将原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统一为10元/人次,其中参合或参保人员个人只需负担1.5元/人次,其余的由医保基金支付。

  记者还从卫生厅了解到,为降低个人医药费用,从今年开始,我区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290元/年,并扩大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范围和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85%,门诊也能报销50%。这就意味着,参合人员在基层医院看病将享受到更多报销实惠。

  自治区医改监测数据显示,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2011年我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比2010年同期下降11.98%,住院人均费用下降9.43%。

  二问:医疗条件改善了吗 

  从隆安县城开车,沿公路往东南方向走,大约十几分钟就能到达那桐镇浪湾村,比起周边其他建筑,坐落在村口的浪湾村卫生室格外显眼。

  “这是由政府出资改建的标准化村卫生所,结构布置、医疗设备可都是有讲究的。”村医卢进帮向记者介绍。

  这是一座两层小楼,占地90多平方米,整体装修按照统一要求,红顶白墙,环境干净整洁。卢进帮所说的“有讲究”是指卫生所里面的一个个独立房间,诊察室、注射室、药房、观察室“四室”俱全,布局合理。

  连日来,记者还走访了武鸣县、兴安县、兴宾区的几所村卫生室,发现重新建设后的村卫生室基本上成为村里最漂亮的房子,卫生室内部房间独立,设置清晰,血压计、听诊器、药柜等“小十件”常规设备齐备,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材料都由专人管理。

  事实上,像浪湾村卫生室这样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截至去年年底,我区已基本建成1.4万个,投入资金达11亿多元。而且,我区还准备再用3年时间,将全区目前79%的简陋村卫生室,也改建成政府出资建设的标准化村卫生室。

  为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我区还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等措施,落实了乡村医生待遇,将补助标准由过去的30元/月提高到不少于300元/月。而且,还将依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村医建立高于一般农民待遇的养老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记者从自治区医改办了解到,为实现医改“强基层”的目标,3年来,我区共争取到中央资金累计达25.47亿元,自治区配套近5亿元,用于支持102个县级医院、275所卫生院、6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450所村卫生室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自治区还专门安排了1.36亿元新建5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支持5个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项目建设。目前,我区基层卫生人员在岗培训累计已达8.8万人次,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超过1000人次,而且还为乡镇卫生院招收了450名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

  三问:医生收入提高了吗 

  3月27日,记者在武鸣县太平镇卫生院见到该院内科医生马小梅。用这位在卫生院工作近10年的基层医生的话说,“自己是这轮医改的亲历者”。

  马小梅告诉记者,之前乡镇卫生院药品允许加价15%,自己收入的近一半来源于此。“当听说要取消药品加价时,自己很紧张。”马小梅坦言,“担心会影响收入”。

  令人吃惊的是,取消药品加成后,马小梅的工资不降反增,不到一年半时间,她的工资先后提了两次,共400多元。“加上绩效考核,现在每个月能拿到2000元的工资,还不包括年底医院结余的收入分配。”在马小梅看来,这份与“卖药”无关的收入,让自己的医务人员角色更为纯粹,不卖药了,也让自己更加专注于提高医疗水平。

  那么,增加的收入从何而来

  据太平镇卫生院院长李盛良介绍,改革后,卫生院推行绩效考核,实行“双挂钩”,医生绩效工资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医院的绩效考核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而且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医院还可将年度收支结余的30%拿出来进行奖励分配,让医生在收入上拉开档次,激发工作的积极性。

  服务水平提高了,看病便宜了,前来就诊的人数自然就增多了,基层医疗机构开始进入了良性循环。卫生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比2010年同期增长18.7%,住院人次也有明显增长。因此,虽然药品销售收入降低了,其整体业务收入却提高了。

  记者了解到,除正常的业务收入外,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的药品加成,由自治区级财政按15%的比例直接补偿,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还分别按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总额的15%给予补偿。此外,再加上公共卫生经费补助,各种补贴叠加,足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但是,还要防止出现‘吃大锅饭’现象。”自治区医改办主任韩庆东说。因此,我区在出台了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保障办法的同时,还建立了以考核为导向的政府补偿资金分配机制,通过实施绩效考核,增大了卫生院的自主分配权,这样既保障医务人员的待遇,又能合理拉开差距,形成待遇“能高能低”的新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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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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