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1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李平平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南宁讯 (记者李平平)10月20日,南宁市民卡加载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向市民开放了,只要携带一张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应用的市民卡实名卡,即可在市区范围内实现乘坐公交车和骑行公共自行车的无缝转换。

  需要注意的是,能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的市民卡都要经过实名登记,而非实名卡(第四十五届世锦赛纪念卡等)按相关规定不能办理。

  据悉,截至目前,南宁市已开通196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点,共计投放约4000辆公共自行车,并将在2015年年底前新建并开通约500个租赁站点,投放约1.6万辆公共自行车。

  相关链接

  办理加载租车功能的方式

  据介绍,目前暂时采取电话预约方式按预约先后办理,市民须先拨打丽邕公司客服热线(0771-5666016)进行预约,并于约定的时间带上市民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申办资料,到建政路18号桂粮大厦2楼南宁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售卡柜台,办理加载该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并充值。没有市民卡的朋友也可在该网点市民卡专窗现场办理市民卡。南宁市民卡服务网点暂时不受理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以及充值的业务。

  办理流程

  市民卡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的流程、手续、收费标准较之前所发行的骑行卡并无差异。南宁本地居民只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民卡实名卡,并交纳车辆押金(350元/张)及预存50元以上租赁资费,办理相关申办手续即可。

  非南宁市本地居民,除了要携带市民卡实名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按办卡规定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收费标准也与南宁本地市民一样。根据规定,为了保障公共自行车的国有资产安全,市民卡内的余额不能与公共自行车的车辆押金、预存租赁资费通用。租车人租车第一小时免费;超过1小时,则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当市民卡内公共自行车租赁账户预存租赁资费低于10元时,将无法租借车辆。(李平平整理)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芝洲莫鱼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