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 贾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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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 贾经纬)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从5个方面强化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

  记者了解到,这5个方面包括:推进社区服务场所配套建设,加大投入,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城市社区服务场所,至2018年底,所有社区服务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其中,1000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20%;配足配强社区工作者,2000户以下居民的社区配备工作人员9~11人、200~3000户居民的社区配备12~14人、3000户以上居民的社区配备15人以上;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从2016年起,社区干部月平均报酬待遇不低于1800元;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将社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标准为2000户以下居民的社区不低于每年3万元、2000~3000户居民的社区不低于每年4万元、3000户居民以上的社区不低于每年5万元;落实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从2016年起,各地建立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制度,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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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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