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韦义华 韦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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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上午,钦州市委组织部向媒体公布,从今年开始,钦州市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第一类人员安家费每年每人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明确了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的范围和待遇标准,并将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纳入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经常化评审范围等。

  钦州市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组织实施领军型创业人才集聚计划、高端引才“筑巢引博”大行动等一揽子重点人才工程。从2010年以来,全市共引进高层次人才907人,其中490名高层次人才申请领取住房和安家补贴593.5万元。

  此次提高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依据是钦州市新出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的补充规定”。该规定从人才补贴、职称评定、岗位设置3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引进人才的6个类别人员都提高了待遇,第一类人员安家费每年每人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他类别也相应提高了一倍,并允许高层次人才破格申请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待遇。

  钦州市在出台的“非公有制企业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引进暂行办法”中,明确非公有制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和待遇与体制内相同,将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纳入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并每年从全市非公企业遴选100名企业管理人才进行培训,同时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设技术创新、项目研发和成果转达化平台,对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等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的资金资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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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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