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11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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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 吴丽萍)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壮族三月三”放假通知正式下发,经周末调休后,与清明节假期连起来达到6天,3月30日至4月4日放假。广西人民将拥有一个堪比春节假期的小长假。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为营造我区“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本自治区内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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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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