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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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刘琴)近日,南宁市教育局下发《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办法》,将市直属32所中小学划分为天桃大学区、二中初中大学区、三中初中大学区、十四中初中大学区4大学区,上述4校为学区长学校,于今年春季学期试运行、秋季学期正式运行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管理。

  据悉,学区设置采取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种组合形式进行。通过“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管理的学区,统一实行校长负责制,集团内各校区设立执行副校长。通过“联盟发展”管理模式管理的学区,各成员学校的法人、校名、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则上保持人、财、物相对独立。

  学区长学校负责对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学区长由学区长学校校长兼任。支持学区内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原则上各学区内每年开展轮岗交流、蹲点交流形式的人员不低于学区内所有在职教师(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总数的10%,结对交流不低于40%。

  学区内各类教育资源归属学区集体分享使用。原则上学区内各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和仪器设备要共建共享;学区内教师资源、教学成果、办学特色、校园文化要共建共享;学区内学校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家长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要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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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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