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12日 来源:融安县委宣传部、融安县公安局 作者:谭凯兴 陈昌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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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资金是民生资金,是确保贫困群众按期脱贫奔康的根本保障,一分一厘都不能乱用。日前,笔者在融安县公安局获悉,该局从今年4月以来,连续攻坚3个多月,陆续侦破7起骗取扶贫补贴资金案件,依法对18名诈骗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资金数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初,融安县审计局在对县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在2016年至2017年8月期间,有多个乡镇的农户以贫困户的名义或联合贫困户,以发展农业生产为名骗取财政扶贫资金数万元之多。

  据介绍,案件移送后,融安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从刑侦大队和多个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对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3个多月来,办案民警经常往返工作于县城和多个乡镇、村屯,传讯相关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证言,共制作笔录材料200余份、调取各类证据材料400多份,逐步摸清了相关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

  审讯中,被查处7起案件的涉案人员均对其诈骗县财政扶贫补贴资金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供述,但大良镇的周某新拒绝承认自己充当“中间人”,伙同他人骗取扶贫补贴的犯罪行为。经办案民警多方调查取证,从侧面印证了周某新的犯罪事实。

  经查证核实,板榄镇农户韦某夺、韦某江、韦某恩、韦某宜、韦某疆和大良镇农户周某新、周某泉分别伙同11名贫困户或“中间人”,以种植罗汉果、青枣等为由,共实施诈骗案件7起,诈骗县财政扶贫补贴资金共计56080元。

  目前,上述1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均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谭凯兴 陈昌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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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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