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20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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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7月19日讯(记者 黄诗淇)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其在飞行检查中,发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目前全部产品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因产生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存在记录造假等违法行为,长春长生公司日前发出召回通知,请求各地疾控部门立即停用并封存该公司的狂犬疫苗。7月19日,记者从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目前,广西多地疾控部门已就地封存由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疫苗,封存总量为93384支。

  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这是应涉事公司的召回要求封存的,属于公司行为,并不是因质量问题被政府要求封存。因此,之前接种过该公司疫苗的市民不必担心,如已接种过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部分剂次,可选择同样采用“五针法”的其他品牌狂犬病疫苗,按照0天,3天,7天,14天,28天各接种1剂疫苗的程序,完成后续剂次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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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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