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气腾腾的宵夜摊、满载消暑瓜果的小板车、五颜六色的杂货铺……即日起,这些充满人间烟火气息的路边摊可重回首府街头。6月2日,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等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等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助力经济发展。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的精神,南宁市研究决定,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允许企业和经营者在做好疫情防控,不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不侵害他人权益、不影响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整洁等前提下在街头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为保障民生,《意见》明确允许设置临时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跨门槛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开展户外促销、允许流动摊贩贩卖经营。具体而言,允许在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分发派送,鼓励利用小区内外闲置区域,设置临时摊区,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早市夜市。
为了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彰显为民情怀,《意见》中引入容错纠错机制,对于企业和经营者因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轻微违法行为不进行处罚,对允许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原则上不得收取摊位或摊租费等费用,对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已报备的临时经营促销行为暂不列入考评扣分。
针对夜市、路边摊易引起的噪音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等问题,《意见》提出了保洁责任机制、投诉处置机制等八项执行机制。要求经营结束后,经营者应及时恢复区域内环境卫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公安、市政园林、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协同监管,现场快速处置,及时化解经营者和市民因经营产生的矛盾纠纷;在允许设置的零食摊区、摊点,将设置隔离栏等安全设施,避免摊点过于集中,坚持做好每日消毒工作。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公布
5月28日,备受关注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向社会公布。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详细】
南宁市重点推进711个“五网”大会战项目
5月28日,记者从南宁市推进“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新闻发布会获悉,2020至2022年,南宁市在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等五大领域重点推进项目711个,总投资7336亿元以上 【详细】
南宁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5月25日,南宁市场监管部门举办的“2020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拉开序幕。围绕“安全用妆,伴您同行”的主题,该市将开展发布系列科普视频、开展网络知识竞赛、网络消费警示、宣传进基层单位和哨点医院 【详细】
区财政筹资79亿余元支持南宁教育园区建设
5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推进广西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拓宽高等教育办学空间、提升办学水平,支持强首府战略实施,截至今年5月中旬,自治区财政已累计筹措资金79.72亿元,专项支持南宁教育园区项目建设。 【详细】
南宁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
5月25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获悉,6月1日起,南宁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南宁城镇落户的无就业单位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提供落户便利。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