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杨波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 对市区内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统一管理运营,违规停放将处以50元/次的罚款,确保人行道通行宽度充足,保障地铁站出入口通行秩序

  ■ 停车泊位收费明码标价,早上7时至夜间8时,自行车收费0.5元,电动自行车收费1元,其他非机动车收费2元;夜间8时至次日早上7时,自行车收费1元,电动自行车收费2元,其他非机动车收费3元

  ■ 共享单车和其他非机动车采取分区域管理,每处停车区域设置15-20辆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停放数量超过上限时将通知相关共享单车企业调度运走

  7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宁市对市区内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统一管理运营,违规停放将处以50元/次的罚款,确保人行道通行宽度充足,保障地铁站出入口通行秩序。

  据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局长蓝岚介绍,南宁市非机动车保有量已接近300万辆,商圈、地铁站点、出入口等人流较为密集区域的非机动车停车需求不断增长,电动车、共享单车无序停放的问题也随之增多。今年上半年,南宁市城管部门累计整治社会非机动车辆1.21万辆,整治共享自行车违停6.99万辆。同时,全市各辖区承担人行道非机动车经营管理的企业近20家,部分泊位存在管理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整治工作刻不容缓。南宁市地铁沿线站点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作为管理试点的先行区域,将整体移交至南宁交投集团进行统一管理、运营和维护。截至目前,移交工作已完成131处,176名保管员经培训上岗。

  据悉,南宁交投集团参照今年6月修订实施的《南宁市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及管理标准》,对停车位标线、非机动车停车标识、配套设施进行重新施划和设置,在人行道、城市道路路外公用空地,逐步调整设置开放式或者半封闭式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保管区域,增加路外公用停车泊位,减少人行道泊位。有条件的停车泊位,还将增设充电桩等非机动车停放保管增值业务。共享单车和其他非机动车采取分区域管理,每处停车区域设置15-20辆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停放数量超过上限时将通知相关共享单车企业调度运走。

  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管理按照统一运营主体、统一着装形象、统一服务流程等“七个统一”规范标准。停车泊位收费明码标价,早上7时至夜间8时,自行车收费0.5元,电动自行车收费1元,其他非机动车收费2元;夜间8时至次日早上7时,自行车收费1元,电动自行车收费2元,其他非机动车收费3元。若发现违停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违停当事人依法处以50元罚款。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李华新
分享
首页